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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水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六九路网

决水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一、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如下:

1、如果公民存在因过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的。犯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一特征是本罪区别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关键所在。

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内容如下:

1.本罪的犯罪客体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者公私财物。

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所实施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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