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手续是否只能在登记地办理?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

离婚手续不是只能在登记地办理。

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实际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因此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不是只能回到登记地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