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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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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家形成鉴定结论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一、申请医疗鉴定需要多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鉴定机构收到鉴定材料后,要在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学鉴定在哪里做

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

4、组织鉴定。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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