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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会不会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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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男方可以提起离婚,人民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女方可以在哺乳期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

起诉离婚后还可以起诉重婚罪。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离婚后不属于利害关系人,发现离婚后原夫重婚的可以向机关举报,重婚罪可以是被害人自诉也可以是公诉。

《刑法》第二百五十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会不会强行判离婚

不会的。强行判决离婚是有违司法精神的,作出的判决必定要有法所依,有证据的支持,不能出现强行判决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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