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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迁出户口的出嫁女是否能够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

来源:六九路网

女儿嫁出去后,如果户口没有迁移,她仍然是农村集体组织的一员。因此,根据土地征收后国家提供的经济补偿,她有权享受土地补偿款。这是因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征地补偿款应该归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而女儿作为集体组织的一员,理应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

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因为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女儿户口没迁就还是集体组织的一员,理应获得补偿。

拓展延伸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而言,如果出嫁女作为农村土地的合法权益人,其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享有与其他农户相同的权利,包括获得相应的补偿款。然而,具体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而异。因此,建议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个体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的权益保障和补偿,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能享受土地补偿款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出嫁女是农村土地的合法权益人,则有权获得与其他农户相同的补偿。但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因地区和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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