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先由行政机关依法予以立案;然后立即调查违法事实,并收集有关证据;再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及时地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一、先行登记保存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先行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是行政处罚机关为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调查过程中采取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农业行政处罚如何听证
农业行政处罚应按照下列程序来组织听证:先由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即告知当事人其所享有的听证等权利;然后由当事人提出听证的申请;再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由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参与听证;最后制作笔录,并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三、作出行政处罚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其他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须进行调查,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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