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后赠与或继承的且赠与或被继承人未表示只赠与或让一方继承的房产、以及婚前获得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
法律分析
下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但如果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
3.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4. 婚后被赠与或继承的房产,且赠与人或被继承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或只让一方继承。
5. 婚前获得的房产,但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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