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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辞退时享有的权利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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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拥有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不要求继续履行的,拥有要求经济赔偿金的权利。

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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