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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如何变更监护人呢?

来源:六九路网

成年人变更监护人需向法院申请变更,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条件如下: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如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性侵行为,虐待被监护人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如不履行人身照护或者财产照护职责,或者自己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又不将监护职责委托他入,均会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如转卖、侵吞被监护人的财产等。

监护人应当承担两种民事责任:

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被监护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滥用监护权,造成被监护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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