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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隐瞒病情入职,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一、职工隐瞒病情入职,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隐瞒病情入职不应该被解雇。

法律上规定,员工隐瞒病情入职公司无权将其进行解雇,因为职工并没有侵犯公司的知情权,员工的行为也并非欺诈公司,公司无权单方解聘。

隐瞒病情并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雇员工主要依据员工的行为是否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否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员工隐瞒病情入职死亡公司应当赔偿吗

1.首先员工发病需要救治的费用,如果符合医保政策的,由医保报销,如果公司没有依法购买医疗保险,就要承担这块费用;

2.如果员工在发病时死亡,可能构成工伤,公司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如果员工发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包括其他员工),由于并非职务行为,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对于员工发病有救治义务,应当及时送医并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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