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前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后买房如果不写女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婚后买房不写女方名字离婚分割,首先要确认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协议分割;
2、判决分割。
若房屋由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男方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男方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进行财产分割的主体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各自的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其他人无权提出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哪些
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
1、个人财产一般不得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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