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小区里的临时停车位出租给业主要看产权归属,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只能收管理费不能收车位费,不可出租。因为车辆停放秩序是物业公司应尽的职责,所谓的停车管理费应该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不应该另行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