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的费用如下:
1、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贴,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
3、交通费、住宿费、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
4、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用,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残疾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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