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情形。例如女方是家庭主妇,一心在家照顾孩子、照顾老人,自己没有收入来源,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了家庭暴力并且女方留有证据等情况离婚时女方也有权利要求男方赔偿。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实际的证据很难要到赔偿。
二、离婚后是否有权知道孩子的情况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知道孩子的情况,而且这样还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然有权要求了解孩子的生活状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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