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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一方欠款,另一方需要偿还么

来源:六九路网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被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等。

一、夫妻双方债务纠纷离婚后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后债务的处理如下:

1、如果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3、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吸毒、酗酒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一方承担。

二、婚姻中债务离婚后还需要承担吗

婚内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无需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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