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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执行的刑期是否包含减刑刑期限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主观:

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在减刑之后所应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有相关限制的。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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