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与原业主约定具体的交接时间;
2、购房者、业主、中介公司服务人员三方同时到场;
3、查看水、电、气余量并确定无欠费;
4、需要的话可以将水电气余量折合成现金付给原房主;
5、检查水、电、气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6、检查原房主留下的家具、电器的完好度;
7、检查各个房间的质量;
8、原房主将水电气卡、房卡、房间钥匙、车位钥匙交付给购房者;
9、三方一起到物业公司结清原房主的应付费用;
10、由物业公司提供结清证明并交付购房者保管;
11、更改物业公司业主档案、信息;
12、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完成其他特别约定;
13、留好购房合同、原房主与中介人员的联系方式就完成了整个交接步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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