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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以一方的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来源:六九路网

夫妻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取决于出资目的是否共同,如果出资是为结婚购买新房等共同目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产权人不承认,则需要配偶提供证据证明。

法律分析

判断双方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双方出资是否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为购买结婚用的新房而共同出资,一般法院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产权人不承认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则配偶要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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