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未明确。 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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