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公司已取得人格,股东进行了不当行为,造成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且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
1、包括公司已合法取得人格;
2、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3、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并且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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