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是这个公司的50万注册资金不足以承担100万的外债的时候,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能偿付的债务也是不能追偿的。无论出资人是几个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是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一、公司欠款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有限公司破产了,公司就会清算破产公司的所有资产来偿还,看财产是否能够偿还债务,若资产不够偿还债务,有限公司也不会要公司股东承担债务责任的,前提是股东不能在公司破产没有偿还能力时抽逃,如果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出现抽逃的话,那么破产公司的股东就要依法承担公司债务责任,要是股东没出现抽逃和资产的话,就算公司的资产那些不够抵债务,公司股东和法人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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