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1、过失犯罪,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自愿、合法和解,并履行或提供担保;3、年满75岁以上的老年人。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拓展延伸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不予批准逮捕。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检察院在决定不予批捕时,应当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并告知被申请逮捕的人及其近亲属。在具体操作中,检察院还需遵循相关程序,如听取被申请逮捕人的陈述、辩护意见等,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总之,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保障公民权益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决定不予批捕。这些条件包括过失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损失,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担保,以及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在决定不予批捕时,检察院需要依法程序,如听取被申请逮捕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这一法律依据和程序的存在,确保了公民权益和司法公正的保障。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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