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经办人员携带好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前往人社局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如果是跨省办理医保转移的,则社保和医保是分开的俩部门。医保转移需要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找当地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然后拿着参保凭证去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材料即可。
二、如果用户有开通社保电子卡,可以在支付宝首页最顶栏搜索社保转移,选中【社保转移申请】—【我要申请】,随后填入基本信息并且选择转入及转出地。如果是在网上办理的用户,是要知道自己现在和之前交的是市级的社保,还是区级的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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