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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我会有什么后果,该怎么办?

来源:六九路网

银行卡借用责任: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所有人借卡犯法需承担法律责任,但若能证明不知情则不需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发卡银行有提供使用说明、公平投诉制度、对账服务等义务,应保护持卡人的隐私和资信资料。发卡银行还需提供挂失服务,并明确挂失责任。

法律分析

结论:要负法律责任解析:借用本人的银行卡去犯法的话,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负法律责任。因为银行卡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出借行为是过错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若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结语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借用他人银行卡犯法时,卡的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银行卡不可随意借出,出借行为属于过错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若能证明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发卡银行有义务向申请人提供使用说明和投诉制度,并保护持卡人的隐私。同时,发卡银行应提供对账服务和挂失服务,明确密码重要性和丢失责任,并保密持卡人的信用资料。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五十六条 发卡银行应当制定信用卡交易授权和风险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系统和人员,确保24小时交易授权和实时监控,对出现可疑交易的信用卡账户应当及时采取与持卡人联系确认、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等风险管理措施。

发卡银行应当对可疑交易采取电话核实、联系收单银行、调单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风险排查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及时向机关报案。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通过银行网站、用卡手册、电子银行等多种渠道向持卡人公示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使用说明、章程、领用合同(协议)、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风险提示等信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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