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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后的清算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选任清算人的四种方式

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由主管机关选任。

二、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是由谁承担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由谁承担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股东;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3、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三、公司法人可以做公司负责人吗?

法人不可做公司清算负责人,公司清算负责人为个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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