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培训费可以税前扣除么?

来源:六九路网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9日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通知内容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税前扣除的内容有哪些?

一、税前扣除体现了税制改革策略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二、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

真实、合法;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期间费用按税法归类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一)原则上遵照税法规定的扣除范围和标准进行抵扣,避免进行纳税调整,增加企业税负。

(二)区分不同费用项目的核算范围,使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标准得以充分抵扣,并用好、用足、用活。

(三)搞好费用的合理转化,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通过纳税筹划,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加大扣除项目金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四、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包括工资薪金、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费、董事会费、咨询费、诉讼费、租赁及物业费、车辆使用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会员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一)正确设置费用项目,增强会计资料的可比性。

(二)规范费用开支,发挥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

(三)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发挥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