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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的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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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贷款人的定义、权利和义务。贷款人是在贷款过程中使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贷款人有义务提供贷款,并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贷款人还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并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此外,贷款人还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以及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

法律分析

贷款人是指在贷款过程中使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贷款人的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

义务

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贷款人有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

信息权

贷款人信息权是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信息。它的主体是贷款人,通常为银行,对象是借款人(有时还包括担保人),标的是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行为,其内容是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权利。它是一种对、相对权、请求权,属于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权利。贷款人有权知悉借款人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贷款合同签订前有关借款人以往的资信情况、负债情况、经营能力及发展前景等信息;另一类是贷款发放后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偿还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虽未明确使用贷款人信息权的概念,但是相关内容均对此有所体现。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贷款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追回借款。首先,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其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贷款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追回借款,包括停止支付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贷款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追回借款,包括停止支付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等。

结语

贷款人在贷款过程中具有多项权利,包括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借款人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等。同时,贷款人也有提供贷款的义务,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贷款人还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信息,以便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借款。这些权利和义务都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各级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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