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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0-04-24

来源:六九路网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0年度

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主业与公司战略目标一致,公司资产优良,具备偿债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其总额为7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66%的子公司。公司资产优良,行业前景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其总额为1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66%的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钟田丽 杨光 李国运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以下无正文,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度对外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田丽 杨光

李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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