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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措施

来源:六九路网


京承高速公路(三期)工程第十六号合同段

基坑开挖 安全专项措施

CRSG

京承高速公路(三期)工程第十六号合同段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2007年6月22日

基坑开挖安全措施

鉴于本工程为京承高速公路(三期)工程第十六合同段,且基

坑较深,为保证铁路行车安全和本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项安全专项措施。

一、为保证地下管线、设备安全的措施

在基坑开挖前应首先联系建设单位取得地管线分布示意图并联系有关产权单位确定地下管线的数量,位置及走向等。并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改移工作。并对改移出来的管线加以妥善保护。同时对基坑范围内开挖米字形地下物探沟,探沟深度保证不少于1.5米,并密切观察土层变化如为后期回填土则对原地面以下继续探测。如遇电缆等应以人工方式将之改移出来。

确定地下无物后方可开挖基坑,应将基坑分两层开挖,第一层开挖深度为2.5米即探沟底。待第一层开挖完毕后对第二层进行观察,继续挖探沟,探沟深度保证不少于1.5米,如遇电缆等应以人工方式将其改移出来,如为己有沉积层则进行开挖,如为不规则回填土层则应进一步探测。确定安全后方可开挖其余部分。

开挖基坑时如出现意外情况,挖断地下管线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确认被破坏的地下管线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之恢复,减少损失。为下一步的解决创造条件。同时及时通知安质检室。 二、土方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1.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4.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5.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6.开挖土方时,设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7.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8.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

9.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10.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11.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12.土方外运时,在门口设立清扫站,派专人拍实车上的土,扫

干净车轮上的土,确保道路上无遗洒,并设专人洒水降尘;

13.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三、基坑开挖后的安全保证措施

1.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

2.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3.基坑上口周边必须做挡水台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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