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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 东南大学

来源:六九路网


东南大学医学生临床/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一、实 习 目 的

毕业实习是医学教学过程中的最重要阶段,要求学生通过毕业实习,使所学的基础理论密切联系临床实际,巩固和提高所学的专业知识,熟悉临床工作一般规律,熟练掌握基本诊疗技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实习组织领导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医院的双重领导。

1. 学校

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分管处长领导,丁家桥校区教务办具体执行,并会同临床医学院等相关院系负责安排实习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实习中的一些问题,组织检查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临床医学院的领导、老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经常深入实习医院,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学校和实习医院在工作中应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和思想工作。

2. 实习医院

实习医院受学校委托,对实习教学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1)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处)或科(医)教科(处)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学生工作,包括实习学生的生活、实习安排、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校通

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提出处理的建议。

(2)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3)按学校的实习计划和要求制定实习轮转表。

(4)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做好实习教学工作的指导,尤其注意各科室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病例讨论等教学环节。

3. 实习科室

学生所到的各实习科室是直接落实毕业实习的教学组织。由科室主任负责领导工作,并组织全科室医护人员共同关心和完成教学任务,各科应指定一名高年资医师,协助主任管理此项工作。具体任务是:

(1)实习学生初来或接班时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范围并分配工作。

(2)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做好具体安排,指导实习工作,检查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指导和严格检查实习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学生在该科的表现,定期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实习学生的情况。

(4)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实习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填写考核表,实习考核办法见后。

三、实习学生组织

实习学生在实习医院,成立实习大组,其主要任务是在医院领导下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工作,实习组设正、副大组长及小组长,其分工如下:

1. 大组长:

(1)全面负责学生实习大组工作。掌握同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了解同学对实习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实习医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2)负责及时传达和布置学校和实习医院对学生的要求和任务。

(3)负责全组同学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

2. 副大组长:

(1)协助大组长工作,负责同学的生活管理。

(2)负责物资和财务工作,管好同学的补助费发放等。

3. 小组长:

协助大组长安排小组内同学的学习、实习、生活等工作。

四、东南大学医学毕业/临床实习期间学生管理条例(试行)

为加强东南大学医学生毕业/临床实习教学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医学生毕业/临床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医学毕业/临床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教学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医生工作职责。

第二条 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双休日应在原地休息;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外出或回家,必须向教学基地有关部门请假,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第三条 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先书面向实习大组长提出,经教学基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一天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科(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学基地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者需经教学基地和学生所在院系同意后,上报教务处备案。假满回教学基地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条 实习期间报考研究生者,原则上不安排专门的复习时间,研究生考试时间按规定给予。若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则凭通知书给予除路途外三天时间。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可申请累计不超过二周的联系就业时间,由所在教学基地领导批准。

第五条 实习学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科室医生的诊断证明,原则上在当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需经教学基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

第六条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请假未按照规定办理者,

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六个学时课计算,旷课达一定累计学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具体规定见《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

第七条 凡因病、事假缺席实习者: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任一科累计缺席达规定实习时间的1/3以上(含1/3);其它各科累计缺席达1/2(含1/2)以上者,需补修实习;累计缺席超过三个月未参加实习者,作延长学制处理;实习考核鉴定及临床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正常毕业考试。

第八条 实习期间学生所在院系必须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协助各教学基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各项实习考核工作,确保医学生毕业/临床实习顺利完成。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学生处。

五、实习医生工作职责

1. 学生进入实习医院进行临床实习,称为实习医生。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 实习医生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生活管理、请假手续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医院的领导,按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工作及其它各项任务。

3. 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每个实习医生应负责管理6~8张病床的医疗工作,对病员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思想情况,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不允许有因个人学习而损害病人健康的行为。

4. 病志工作

(1)新病人入院后,实习医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并在次晨查房前完成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特殊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2)实习医生必须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记载病程记录。

(3)对再入院或转科者,实习生应复习以往病历。根据入院经过和检查结果,分别写再入院或转科记录。

(4)实习医生应负责按规定排列秩序整理病历、保持整洁,患者出院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出院记录,出院卡及病历封面,并请上级医师检查、修改、补充和签名,患者死亡后应及时填写死亡记录。

(5)实习医生于每次交班前,应将所管病人的病情演变(包括主要病史、体征、化验结果、治疗经过,目前存在问题及处理等)向接班人口头交待。

5. 填写各种申请单(证)

(1)实习医生可在带教老师指导下签发一般化验申请单、血型鉴定及交叉试验单。

(2)实习医生不得擅自签发住院证,出院通知单,疾病诊断书,休假证明书、病危通知单、传染病卡片、病理检查申请单、透视摄片申请单、会诊申请单、输血证明书等。但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可由实习医生填写,再请上级医师签名。

6. 值班、急诊

(1)实习医生应轮流参加值班工作(包括急诊)。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因事暂时离开岗位需经上级医师同意,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寻找。晚间值班按医院规定给予休息。

(2)实习医生协助值班医师值急诊时,除完成病历外,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才能独立进行特殊检查及治疗工作。

(3)急诊入院病人经会诊确定转科时,实习医生应完成主要病历、体检及常规化验,交上级医师审阅后才转入其它科室。

7. 病房工作

(1)早上提前半小时上班作好查房准备,上午随上级医师查房和巡视病房(包括主任查房),报告新入院患者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其他患者病情变化。

(2)下午和傍晚应随同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巡视病室,了解病情。

(3)实习医生应遵守和执行病房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关于诊断治疗或手术后有所询问时,应遵守上级医师意见解答。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施行各种诊治操作及手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单独进行。

(5)遇有危重患者随时诊查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反映,请示处理方法。

(6)实习医生在上级医师带领下应双休日坚持早查房制度。

8. 门诊工作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复诊病人的病历书写,诊治和处置,对疑难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

师指示或处理。

9. 医嘱、处方

(1)实习医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开常规医嘱(具体由科室规定)。

(2)实习医生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开展治疗或开特殊处理医嘱,并交上级医师检查及签名。

(3)实习医生无单独处方权。

10. 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护理知识和技术,协同护士做治疗(包括抽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协助做清洁卫生工作。

11. 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参加为实习生安排的各种讲座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12. 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有关赔偿制度赔偿和处理。重要仪器、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3. 实习医生在学习和工作中须谦虚谨慎、艰苦踏实,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

的科学态度,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的作风和粗枝大叶、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

14. 按时参加实习组的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思想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实习阶段小结,认真填写实习生考核记录手册。

15. 上述规定实习医生应切实遵守,严格执行。若因不负责任、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而造成差错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分。

六、实习护士工作职责

1. 学生进入实习医院进行临床实习,称为实习护士。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实习护士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生活管理、请假手续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医院的领导,按时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学习,刻苦钻研,重视基础护理的训练。

4.遵守护士职业道德规范,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在老师指导下,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5.能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及精神的整体护理,运用沟通技巧对病人进行评估、诊断,实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心理护理,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件记录。

6.在实习过程中,按教学原则,对大中专生开展小讲课,对病人开展健康教育。运用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了解医院及护理工作的管理。

7.实习中自觉遵守护理工作的查对制度、无菌原则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护理技术操作,工作中若发生失误应立即如实向老师汇报,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实习大组长报告,将情况向医院、学校反映。

8.完成各科实习大纲的要求。

七、实习考核办法

1. 考核表格

考核表分为学生记录册、带教老师考核表两部分

①学生每实习一科,在记录册内填写相应的内容。

②学生每实习完一科,由实习科室及带教老师填写实习考核表。

2. 考核办法

①出科考核:由各科室完成。

②阶段考核:由医院科教科与科室共同完成。

③毕业总鉴定:根据出科及阶段考核成绩,结合学生平时表现由科教科评出总分数,

作为通科实习的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

八、关于医学类专业毕业/临床实习成绩记载的规定

毕业/临床实习(以下简称实习)是医学类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实习管理,强化医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实习质量,使实习与在校管理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医学类学生成绩册实习成绩一栏,由学生所在医院综合评定给出,学生实习结束后汇总到学生所在院系。实习一周为一个学分。实习不合格者需补实习,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为百分制,其构成主要为三部分:

1.日常考核——出勤、劳动态度、参加活动、爱伤观念等 10℅

2.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按实习记录册 30℅

3.基本理论及技能考核成绩——出科考试 60℅

本规定自2006年1月开始执行。

具体考核细则由各教学基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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