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有关项目购置设备关联性交易或融资租赁的情况说明
(模板)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申报的2020年惠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 ”项目,购置的新设备(软件)存在关联性交易或融资租赁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联性交易情况
我公司向关联方“XXXX有限公司”购置了XXX设备,该关联方“XXXX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关系为XXXX(请具体说明)。本次购置的XXX设备,设备型号是XXX,设备供应商是“XXXX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商是“XXXX有限公司”。本XXX设备的合同约定价格为人民币XX元,合同签订时间是X年X月X日;已开具发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开具发票不含税为人民币XXX万元,开具发票时间是X年X月X日;已付款金额人民币XXX万元,付款时间是X年X月X日。该设备为关联方“XXXX有限公司”向“XXX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约定价格为人民币XX元,已开具发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不含税发票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已付款金额人民币XXX万元。价格是/否存在溢价情况,溢价原因为XXXX。
二、融资租赁情况
我公司向融资方“XXXX有限公司”融资XXXX万元,融资期限为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用于购置XXX设备,设备型号是XXX,设备供应商是“XXXX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商是“XXXX有限公司”。本XXX设备的合同约定价格为人民币XX元,合同签订时间是X年X月X日;已开具发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开具发票不含税为人民币XXX万元,开具发票时间是X年X月X日;已付款金额人民币XXX万元,付款时间是X年X月X日。目前,该XXX设备是/否已支付完毕合同金额,剩余XXX万元。
特此说明。
附:1、关联方工商营业执照等佐证文件;
2、关联方(非设备制造商)向设备供应商/制造商
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3、关联方(设备制造商)向2家以上买家销售的
设备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2020年9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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