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1. 目的
在保证各项目管理和服务品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用水、用电支出。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的能耗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节能降耗方案;对项目能耗进行分析评估。 3.2 工程专业负责项目能源消耗的统计记录及节能降耗方案的执行。 3.3 各部门按照本规定做好责任范围内的能耗控制。
3.4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监督项目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及效果评价。 3.5 品质管理部对项目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督导和专业支持。 4. 工作程序
4.1 能耗支出占各项目物业服务成本支出的主要部分,对项目的经营成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项目需充分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在保证管理和服务品质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各类能耗支出。
4.2 项目能耗支出主要由公共区域能耗(设备及照明用电、绿化用水、清洁用水、景观用水等)和自用区域能耗(办公区域用水用电、生活区域用水用电等)构成。
4.3 公共区域节能降耗要求
4.3.1 在项目前期介入阶段,品质管理部需对影响日后项目能耗支出的内容给予重点关注,如设备选型、系统回路设置、灌溉方式、节能设计等方面。积极提出设计建议,为日后项目低能耗运行奠定基础。
4.3.2 在项目交付2个月之后,工程主管组织本专业制定各系统运行方案,包括楼内公共区域照明、泛光照明、车场照明、景观照明、水景运行等系统。运行方案包括各系统开闭时间、运行模式、责任人等内容。运行方案制定后每隔15日,工程主管需根据季节、天色变化对运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3.3 项目交付后半年内,品质管理部协同项目工程专业对项目各系统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向公司提出节能改造方案,具体操作参见《加建改造管理规定》,公司审批后在项目交付后一年内改造完毕。结合新技术的应用,各项目应对各系统实施持续的节能降耗措施。
4.3.4 日常节能降耗措施
A. 相关岗位严格执行项目各系统运行方案,每日按照正确的模式在规定的时间开启、关闭各系统设备。
B. 各岗位严格执行各系统的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C. 公共区域走廊、地下停车场、园区等公共场所及办公室内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或者减少光源数量、降低光源功率,如具备条件应采用感应型灯具。
D. 清洁、绿化、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区域的用水,要控制水阀开启度,一般情况下水阀开启度在1/3处即可,最大应不超过1/2开启度。
E. 卫生间用水设备应采用节水型器具。
F. 空调机组耗能较高,要求运行人员要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开启空调机组。在运行中,要时刻把控运行期间各种参数的变化,使设备调整到性价比最佳状态。
G. 办公区人员需注意根据天色开闭室内照明,下班后关闭责任范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应检查所有电器的关闭情况,并关闭所有室内照明。
H. 员工宿舍按时熄灯,淋浴过程中注意节约用水。
I. 绿化专业应关注季节、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绿化浇灌,浇灌过程中禁止过度灌溉,管线阀门避免跑、冒、滴、漏等现象。
4.3.5 工程主管结合年度预算制定项目全年节能降耗指标,并分解到每月、每季度
4.3.6 工程主管负责统计水、电表数量和位置等信息,编制《水、电表档案》。
4.3.7 各项目对水、电能耗实施每日监控,强电技工、水暖技工每日对责任区内水、电表进行抄表,核算当日能耗,填写《水、电日用量统计表》。发现用水、用电量的不正常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
4.3.8 工程主管每月核算项目水、电费用,填写《水、电月用量统计表》,结合月度节能降耗指标对本月费用进行分析,制定节能降耗措施,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核。
5. 相关文件
加建改造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
水、电日用量统计表
水、电月用量统计表
水、电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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