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流程
一、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名单及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
2. 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被非法启封,经确认无误后,统一在《投标文件验封确认表》上签字;
3. 宣读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4. 由招标代理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开标过程完整的进行记录
5. 与会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唱标内容;
6. 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投标单位等候安排,进入评标阶段。
二、 评标流程
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代表和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有经验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由招标人从省、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
评标委员会,评委均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工作,不代表所在的工作单位;
2.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3. 评标活动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各项评价比较,综合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和对招标文件满足的程度、以往的工作业绩和信誉等情况,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分,评委会根据评委打分的统计结果,对投标文件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签字,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说明及招标情况
2) 开标情况,包括开标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及唱标情况
3) 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评标工作的依据及评标内容等
4) 对投标文件的意见汇总和打分情况
5) 依据评标办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6) 问题澄清及其他相关附件
三、 定标
1. 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指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经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张刚报和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两个以上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组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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