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XX小学
2020年9月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一、参评资格:
1.经考评小组考察任现职年限及“硬性条件”(业绩要求)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2.调入本校一年以后有参评职称资格,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二、工作业绩:
1、教龄分:教龄×1分
2、任现职年限分:任现职年限×2分
3、业绩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业绩共三项,必须每项符合条件,每占一项加5分。
第一项: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准)
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优质课教师称号者分别加8、6、4、2、1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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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课只取最高奖加分)
第二项:表彰(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
(1)综合表彰
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综合表彰者,分别加9、7、5、3、2分。
(2)单项表彰
在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名师、学科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德育先进等)获国家、省、市、区、校单项工作奖者,分别加7、5、3、2、1分。
第三项: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加分标准:
(1)课题、社团活动:
获国家、省、市、区、校级奖者,分别加8、6、4、2、1分。(国家、省、市级课题前3名一个等级,后3名降1分;社团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最低为2分)
(2)CN刊物、论文(教育主管部门)
获国家、省、市、区级刊物、论文,分别加5、4、3、2分。(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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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加分,合著各占一半分)
(3)学科竞赛获指导奖者
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5、4、3、2分。
三、能力经历(所有校级荣誉必须有学校的证书)
1、校优秀班主任1分。
2、校优质课(包含队课)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3、校教学常规(教案作业评比、论文、学科辅导)、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
4、阳光体育(运动会)团体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3分。
5、大型文艺节目(国庆节、六一)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5分。
6、文明班级(一年2次)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副班主任是班主任分值的一半)。
7、班级文化布置一等奖0.2分,二等奖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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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校师德先进加1分。
9、校教学质量奖加2分。(每学年一次)
10、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每年加0.5分。(副班主任?)
11、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年级组长每年加0.4分,备课组长每年加0.3分。
12、任现职以来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年加1分。
13、除上述情况外,凡学校布置的其它活动,教师取得荣誉的,按一等奖0.2分,二等奖0.1分。
四、民主测评
1、全体教师民主评议:对排名相对集中的前三名,依次加4-3-2分。
2、领导班子测评分:对排名相对集中的前三名,依次加4-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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