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人员配置标准 批准: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 拟稿:__________ 文件执行日期 备 注
1.4.1 区域总部工程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人员配置原则:
设副经理1人。
质量技术、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各设专业经理1人。各组专业工程师、主管各设1人。 南京公司项目部每个项目设项目经理、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各1人(50万方以上项目增加配置) ,项目规模为50万方以上土建工程师每5万平米设1人(多层、花洋项目每3万平米设1人);
资料管理员为项目部共享职能。已交付项目设房修组,设水、电、土建工程师各设1人。
部门设行政助理1人。
1.4.2 城市公司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人员配置原则:
项目部依项目数量配置,原则上每个项目部设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各1人(50万方以上项目增加配置);土建工程师每5万平方米设1人(多层、花洋项目每3万平方米设1人);
装修工程师、资料管理员各1人为各项目部共享职能,如项目未在同城,则项目部需增配资料管理员。
已交付项目设房修组,组长由工程管理主管兼任,设土建、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1名,非集中维修期,房修组人员可动态调整协助项目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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