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KIM KYUN SEOK(金均锡),男,一九七一年四月三十日出生,韩国护
照号码:YP0827924
受托人:HAN WON SUK(韩沅锡),男,一九七四年五月十二日出生,韩国护照号
码:MP0194817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出售位于上海市明月路一八八弄七号二六○一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HAN WON SUK(韩沅锡)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壹至第玖项(共计玖项)事项,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2007-11-24
附录:
壹、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贰、代为办理买卖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叁、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
公证)
伍、代为办理变更或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陆、代为收取房款 柒、代为交房
捌、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玖、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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