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 给排水及消防单元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石油天然气站场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其规模、油品性质、存储方式、储存容量、储存温度、火灾危险性及所在区域消防站布局、消防站装备情况及外部协作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执行。当选用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传递火灾信号时,传动管的长度不应大于300m,公称直径宜为15~25mm,传动管上闭式喷头的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5m 。 灭火剂配备应符合表 8.2。5 的规定。 消防水池 (罐)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 (罐) 的容量应同时满足最大一次火灾灭火和冷却用水要求。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 (罐) 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 当消防水池 (罐) 和生产、生活用水水池 (罐) 合并设置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在寒冷地区专用的消防水池 (罐) 应采取防冻措施. 3 当水池 (罐) 的容量超过 500m3 时应分设成两座,水池 (罐) 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 96h . 4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罐) 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1。1条 2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1。3条 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2.5条 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3。4条 表1—1 给排水及消防单元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150m 。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高压消防供水时,消火栓的出口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消防供水要求;采用低压消防供水时,消火栓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 0。1MPa 。2 消火栓应沿道路布置,油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距路边宜为 1~5m ,并应有明显标志。 3 消火栓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消防方式和消防用水量计算确足。每个消火栓的出水量按 10~15L/s 计算。当油罐采用固定式冷却系统时,在罐区四周应设置备用消火栓,其数量不应少于 4 个,间距不应大于 60m 。当采用半固定冷却系统时,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应由计算确定,但距罐壁 15m 以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储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2 个消火栓的间距不宜小于 10m 。 4 消火栓的栓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枪供水时,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 3 个出口,其中 1 个直径为 150mm 或 100mm ,其他 2 个直径为 65mm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 2 个直径为 65mm 的栓口. 2) 给消防车供水时,室外地上式消火栓的栓口与给水枪供水时相同;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 100mm 和 65mm 的栓口各 1 个。 5 给水枪供水时,消火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 2~6 盘直径 65mm 、每盘长度 20m 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 2 支人口直径 65mm 、喷嘴直径 19mm 水枪及一把消火栓钥匙.水带箱距消火栓不宜大于 5m .6 采用固定式灭火时,泡沫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 2~5 盘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5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3.5条 表1—1 给排水及消防单元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直径 65mm 、每盘长度 20m 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 PQ8 或 PQ4 型泡沫管枪 1 支及泡沫栓钥匙。水带箱距泡沫栓不宜大于 5m 油气站场建筑物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规范第 8.1.2条规定范围之外的站场宜设置消防给水设施。2 建筑物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 8.6.5 条的规定. 3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的规定. 石油天然气生产厂房、库房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物料性质、操作条件、火灾危险性、建筑物体积及外部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室外设有消防给水系统且建筑物体积不超过 5000m3的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天然气四级压气站和注气站的压缩机厂房内宜设置气体、干粉等灭火设施,其设置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站内宜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其水量按本规范第 8.6。1 条确定. 石油天然气生产装置采用计算机控制的集中控制室和仪表控制间,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手提式、推车式气体灭火器。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生产装置区及厂房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并宜在装置区和巡检通道及厂房出入口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6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6.4条 7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6。5条 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6。6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6.7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6。8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8.1条 9 10 11 消防冷却供水泵房和泡沫供水泵房宜合建,其规模应满足 所在站场一次最大火灾的需要。一、二、三级站场 表1—1 给排水及消防单元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消防冷却供水泵和泡沫供水泵均应设备用泵,消防冷却供水泵和泡沫供水泵的备用泵性能应与各自最大一台操作泵相同。 12 消防泵房的位置应保证启泵后 5min 内,将泡沫混合液和冷却水送到任何一个着火点. 消防泵房的位置宜设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地坪宜高于油罐区地坪标高,并应避开油罐破裂可能波及到的部位。 消防泵房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消防泵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组水泵的吸水管不宜少于 2 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应能通过全部水量. 2 一组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当采用负压上水时,每台消防泵应有单独的吸水管。 3 消防泵应设置自动回流管。 4 公称直径大于 300mm 经常启闭的阀门,宜采用电动阀或气动阀,并能手动操作. 消防泵房值班室应设置对外联络的通信设施。 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97%,且宜设置可靠的取水水源。 油气站场内建 (构) 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8.2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8。3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8.4条 13 14 15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8。5条 16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8。6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1。2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9。1条 17 18 表1—1 给排水及消防单元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同一场所应选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选用灭火器时还应考虑灭火剂与当地消防车采用的灭火剂相容. 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应配置推车式灭火器。 检查依据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9.3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8.9.4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2。9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6条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9 20 21 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室内管道,当其它用水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应仍能保证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一条关闭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消防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并应在吸水管上设置检修阀门。 22 23 24 《工业企业总平面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设计规范》最大坡度应根据土质、植被、铺(GB50187—93)第砌、运输等条件确定。 6.2。3条 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且不应小于0.15m。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第6。2。4条 25 26 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场地雨水的排除方式,应结《工业企业总平面合工业企业所在地区的雨水排除设计规范》方式、建筑密度、环境卫生要求、(GB50187-93)第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暗管、6.4.1条 明沟或地面自然排渗等方式。厂区宜采用暗管排水。 场地的排水明沟,宜采用矩形或梯形断面。明沟起点的深度,不宜小于0。2m,矩形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应小于0.4m;梯形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应小于0。3m。明沟《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第6。4.5条 27 表1—1 给排水及消防单元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的纵坡,不应小于0。3%;在地形平坦的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2%。按流量计算的明沟,沟顶应高于计算水位0。2m以上。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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