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鲁北某公司 乙方:罗清河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为唯一受托人,委托乙方向邹平某公司销售某
公司生产的水泥(商标: ),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订销售合同、负责货款回笼。
二、 委托授权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 报酬:
1、 甲方以差价提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报酬,即甲方以出厂单价
与乙方结算货款,乙方与邹平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单价减去出厂单价后的差价再乘以实际销售数量得出的金额为乙方应得的报酬。
2、 报酬支付实行销售一批结清一批的方式,每月底应将当月报
酬结清。
四、 有关约定
1、 乙方所销售的水泥的质量问题、包装问题和运输问题均由甲
方负责并承担风险。
2、 如因甲方未按销售合同履行义务而形成的赔偿金、违约金等
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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