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装“警银亭”回复函》
廊坊市中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6年 7 月 25 日发给我单位的《关于实施“警银亭”项目的函》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单位初步同意贵公司在我县辖区安装新建(或旧亭换新)“警银亭” 10 台。请贵公司安排人员来我局签订合同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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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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