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报销标准 3.1 采购费用
3.1.1采购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提交书面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等,或附有购销合同或相关证明、报告等,由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3.1.2 采购付款尽量从公司对公账上支付;
3.1.3 采购人员采购材料等所产生的费用,一张或多张发票,由采购人粘贴费用报销单后签名,并由一人或一人以上人员签名证实入库后,方可报销;
3.1.4购买材料金额人民币100元或100元以上,要求开据增值税发票;
3.1.5对于财务已付款,材料已入库,发票未收到;材料已收到,发票已开,财务未付款;材料已收到,发票已开,财务已付款;以上三种情况采购人员应于每月20日前向财务做明细核对。 3.2 办公费用
3.2.1后勤购买办公用品,应由专人申请,至少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提交书面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等,或附有购买明细,由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
3.2.2购买办公用品金额人民币100元或100元以上要求开据正
规发票,由经办人粘贴费用报销单后签名,并由一人或一人以上人员签名证实后,方可报销。 3.3招待费用
3.3.1招商人员的客户招待费,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成交客户招待费<200元实报实销,超标不补,不成交客户招待费<100元实报实销,超标不补;
3.3.2后勤人员的招待费,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3.4 工厂费用
工厂的维修费、油费、劳保费等制造费用,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3.5 差旅费用
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报销。 3.6 餐费
3.6.1 干部开会,如果延迟到晚上7:30时之后会议仍未开完,则公司负责晚餐,误餐费标准:10元/人。
3.6.2 工厂加班,如果延迟到晚上8:00时之后仍未下班,则公司负责晚餐,误餐费标准:8元/人。 3.7 市内交通费
3.7.1 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可用公司公交卡,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乘坐的士。控制的士费的原则。 3.7.2 干部因开会回家很晚,的士费不予报销。 3.8 其它费用
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4、报销时间
公司规定每周四报销,需报销的员工请将准备好的报销单在周三下午前交给财务相关人员。逾期未交的,留待下一次报销。 5、附则:
5.1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 批准: 日期: 2014年5月28日)起即生效执行。
审核: 拟定: 王蓉 日期: 日期: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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