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技士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附件:
医疗废物分类、称重、转运、登记管理流程图
分类,包装,标识,称重,登记,签字 科室负责 检查,称重,签字, 运送 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负责 检查,称重,登记,签字,分类,暂存 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 医院办公室 督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监督指导 督查专职人员、 暂存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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