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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44 硕博连读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来源:六九路网
中国地质大学

关于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工作的规定

中地大(汉)研字[2014]44号

为改善博士生生源结构,优化博士生的选拔方式,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扩大硕士生—博士生连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的规模,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生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范围

1.当年录取并注册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类,相当于原硕博连读类);

2.优秀的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类,相当于原提前攻博类)。

第二条 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原则上在本科、硕士、博士同一级学科(专业)内进行,跨一级学科的须经培养单位考核小组选拔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1.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一类硕博连读生,在本科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本科成绩优秀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良;二类硕博连读生

修完了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优良;

3.通过英语六级水平考试;

4.二类硕博连读生至少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曾在校级以上学术报告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者,对上述(2)、(3)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第三条 选拔与审批程序

1.选拔时间:一类硕博连读生在新生入学后的1个月内;二类硕博连读生在第4学期。 2.审批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由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生招生导师同意; (3)硕博连读生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选拔,培养单位要制定选拔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作用,公开选拔并将选拔结果公示;

(4)一类硕博连读生通过中期考核(考核条件参照第二条相关规定)和博士生入学复试,二类硕博连读生通过博士生入学复试转为博士生身份,进入博士学习阶段; (5)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硕博连读生名单;

(6)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生身份时占用博士生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

第四条 硕博连读生的培养 1.培养目标

(1)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博士生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健康的体魄;

(2)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中具备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结构;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本学科前沿和学科交叉的最新动态;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及严谨的学风;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学科有关的先进技术手段;在本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领域做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

2.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因故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时,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报告,导师签署意见,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3.课程设置

硕博连读生课程学习阶段,应完成本专业硕士、博士必修课程(政治、外语等)、学位课程,结合学科发展、研究

生本人特点和论文工作需要,可选读一定学分的其它选修课程。硕博连读生需修不少于30学分的课程。英语通过六级水平考试的可免修硕士英语。 4.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传授知识为基础,以培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为核心,强调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创新型人才。

硕博连读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提倡在博士生导师任组长的指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小组可以是本学科或跨学科专家组成,指导小组成员由导师提名,报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备案。指导小组成员2-5人,应由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组成。 5.培养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硕士、博士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的需要,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明确研究方向,并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选题和开题报告、学术研究、学位论文等项要求按照半年一个阶段做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应在入学3个月内完成。

培养计划经研究生与导师协商,学院审查签字同意,一式3份,研究生本人、导师、培养单位各持1份。

导师和培养单位每学期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未能

按期完成计划的,应推迟毕业。 6.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

硕博连读生在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期间,必须结合导师的科研工作,确定论文选题,按照培养计划要求,进行文献阅读综述报告、论文选题报告、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报告,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奖励等。

第五条 博连读生学籍管理及待遇

1. 一类硕博连读生未能通过中期考核,可转入硕士阶段学习。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因特殊情况(如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需要申请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按相关文件办理。 2. 一类硕博连读生硕士入学第一年享受硕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二类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

3. 硕博连读生在校学习超过5年者,超出期限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本人负责。

第六条 本规定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主题词:硕博连读生 选拔 培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4年7月2日

共计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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