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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告 零报告1

来源:六九路网


“日报告”“零报告”

一、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二、本校建立防疫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

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刘欣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和疑似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定时对全校师生体温情况进行检测。 3.负责收集全校教职工的晨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建立疫情工作台账日志,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登记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上级领导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本校疫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报告人(刘欣)→校领导→上级部门。

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如果发现疫情患者或疑似疫情患者,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生发生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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