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的互联网广告
■ 汪君平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大连 116024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的的发展,在我们生活中,生产生活方式与互联网的结合日益紧密,广告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互联网广告的存在形式也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变化。越来越多广告模式出现在人们眼前,广告充满我们的生活。本文将从互联网广告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互联广告做基本概述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广告发展1.基本概况及发展现状
互联网广告是商户利用互联网进行广告投放,与传统广告投放模式相比,互联网广告投放有更好的传播效果。互联网广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形式有了新的发展与创新。1994年美国Wired杂志推出网络版Hotwired,是广告第一次以网络的形式出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横幅广告、电子邮件广告、赞助广告、与内容相结合的广告、其他新型广告等也紧跟时代发展脚步,越来越多的广告形式出现在大众面前,广告影响也日益增大。网络广告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可以消除时空且更具经济性,具有较强目标性、针对性,所达到的效果也可以测评。
相比传统广告模式,互联网广告传播途径更多。交互性是其一大特点,实现信息的双向传播。网络媒体将信息传输给受众,受众在接受信息的同时将信息反馈给商家。这种模式可以连接商户和受众,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互联网通过大数据,整合用户个人信息及喜好,进行深度的挖掘分析,通过O20模式,实现用户与平台之间的线上线下互动,达到广告投放的最优效果。网络广告具有低成本、传输快,更加变通等特点,使得网络广告以低成本收获高利益回报。
从外界环境讲,互联网广告作为新型广告模式发展尚未完善,传统媒体广告存在时间长于互联网广告,浏览网络广告时易习惯性忽略。相比而言大众惯性认为传统媒体广告更具权威性,信赖度更高。同时,互联网广告自身发展存在缺陷,对于广告投放设置的不合理、强制性等问题,导致广告效果适得其反。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十分迅速,法制伦理观念落后于超前的网络技术,网络安全问题难以保证,导致不合理现象发生且不能及时有效规避和控制。
2.互联网广告发展机遇与危机共存2.1机遇①
首先是互联网技术创新了媒体广告形态,根据艾瑞的统计:2006年传统四大媒体电视、报纸、杂志、广播占比达到88.39%,而到2016年,传统四大媒体占比只有58.87%,下降了近30%。但同时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媒体从5.7%上升到33.84%,未来将超过电视媒体成为第一个媒体。其次,传统媒体互联网化趋势明显,据美国劳动统计局的统计报告,从1990年-2016年共26年间报纸从业人数,下降了几乎60%。在中国,报业行业同样不乐观,中国报纸用纸量下降18%,(数据来源:Beyond Summit),报纸纷纷互联网化、社交化。头条、喜马拉雅、蜻蜓FM等不断餐食报纸的空间。
2.2危机
互联网广告精准投放程度有限,用户参与程度十分低,我国目前广告发展仍处于刚起步阶段,网络广告投放方式过于粗放,对于大数据技术的数据分析还不够全面细致,导致广告投放时产生局部片面的情况。
其次,好的广告创意十分有限,广告形式单一,展现效果局限。广告形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用户在观看广告时的体验。目前广告形式绝大多为图片文字结合,好的广告创意只占少数。一些强迫性观看的广告例如视频前播放广告,弹窗广告等容易使观众产生逆反心理。
再者,大数据侵犯隐私问题难以解决,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十分
迅速,落后的伦理观念难以支持先进的网络技术所带来的伦理规范问题。相关法律法律法规制度还十分不完善。部分信息数据获取存在侵权的嫌疑,但是被侵权者却难以维护自身权益,互联网广告的发展还需要相关多方共同努力。
最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有不可避免的漏洞。其开放性导致难以完全消除网络中的虚假信息,受众在互联网广告中受到利益损失难以找到发布虚假信息的个体,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因此受到损失。
3.未来发展趋势
移动互联化将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移动设备进行网络浏览,只要有网络,人们就可以全天候实时使用,人们有更多机会在网上浏览信息。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多,使用移动设备人口基数大且人数仍在持续上涨,为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精准投放程度不断提高,大数据技术发展程度达到完备状态,通过对大数据技术的利用,改变以往粗放式的投放方式,针对受众个兴化需求,从受众实际需求出发,制订高精准度投放方案。
线上线下互动模式创新。广告主可通过高精准投放完成对受众的有效对接。通过创新广告互动模式从而增强受众对产品的真实感触体验,使受众在获得商品前就可以直观感受产品,结合当下热门发展的全息投影、AR、VR等技术发展,互联网广告与之相结合,增进用户体验感,全方位调动用户身体感官体验,使受众产生极强的兴趣增加记忆达到宣传效果,为受众购买奠定基础。
法律法规行业制度逐步完善,互联网广告发展到一定程度。相关伦理制度、法律法规会逐渐形成行业准则规范,各利益群体在行业制度规定下进行操作,受众利益受到损失可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网络自身开放性的特点随着技术的发展逐渐修补自身不足,利用新型技术手段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监管。
4.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广告也逐渐变化着。互联网广告在当下已逐渐成为广告形式的主流,但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尚未解决。在未来互联广告的发展中需要我们着重针对这些问题去解决互联网广告中存在的问题。创新互联网广告发展模式,增强互联网广告受众的可读性与参与性,从而达到各个利益体效益最大化。要利用好互联网所具有的优势。而在未知的领域则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紧跟时代主旋律,探寻更多的新型广告模式。
注释
①https://www.baidu.com/link?url=Fpyvw-OT9y-T08Kcl-waK_VUDlKlkFsyt5zGYg3E_MjbwPmVdW51vKXdIa3EN2WP-b&wd=&eqid=e388403a00043d6e000000035b0af7
参考文献
[1]原生广告:《新闻前哨》优雅的挣钱.吴志远.2015.4.15 [2]网络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研究.王莹.2019.5.1
[3]《新闻春秋》关于完善互联网广告法律制度的思考.李双舟.2015.9.30
[4]基于APP移动广告发展策略研究.楚军辉
作者简介:汪君平(1999--),女,汉族,辽宁大连人。
2020年08期 ·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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