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图书漂流规则

图书漂流规则

来源:六九路网


漂流图书 传递文明

图书漂流,是一段美丽的奇妙旅程,起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洲,读书人将自己读完的书,随意放在公共场所,如公园的长凳上,捡获这本书的人可取走阅读,读完后再将其放回公共场所,再将其漂出手,让下一位爱书人阅读,继续一段漂流书香。没有借书证,不需付押金,这种好书共享方式,让“知识因传播而美丽”。

如今,图书漂流的方式已不局限于投放户外一种,越来越多富有想象力的书友在投漂图书时,在投漂说明中设定了自己的漂流规则,使图书的漂流过程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书籍漂流的宗旨是“分享知识,传承文化”,实现书籍价值的最大发挥,同时使人们感受到分享的乐趣。

为了在我校树立漂流、分享、信任、传播、开放、传承文明的理念,倡导读者读书、捐书,养成读书、爱书、分享图书的良好习惯,图书馆、读者协会将长期举办书籍漂流活动,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

经广泛调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漂流规则如下:

◆ 漂流书籍必须是正版的图书、成册的刊物等。

◆ 每人每次只能选择2本书籍进行漂流,待所持图书漂回后方可参加下一次漂流,不得同时持有2本以上的书籍。

◆ 当场捐书者最多可选择与其所捐书籍数量相同的图书进行漂流。

◆ 漂流书籍捐赠、借阅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晚上19:30-21:30。

◆ 一般书籍的漂流周期为2个月,教材为1个学期,所有书籍必须在漂流周期内漂回,否则,将写入漂流者诚信记录。

◆ 丢失漂流图书者,必须捐赠其丢失数量两倍的书籍,并保证书籍的种类、质量等必须与原书相同。

◆ 损坏漂流书籍者,必须捐赠与所损坏书籍数量相同的书籍,并保证书籍的种类、质量等必须与原书相同。

◆ 有不遵守书籍漂流规则、恶意不将书籍漂回、损坏书籍行为者,取消其漂流资格,并计入漂流者诚信记录。

◆ 漂流过程中,可撰写读书心得与更多书友交流。

参与书籍漂流读者们,希望您能加倍爱惜您所得到的每一本书,共同建设精神、文化文明,营造和谐的读书氛围。

图书馆、读者协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