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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来源:六九路网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学法制度

1、学校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学校每年对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学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体教师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学校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学生、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法律宣传制度

1、建立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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