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男 汉族 身份证
女方: 女 汉族 身份证
男方见证人: 女方见证人:
因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经沟通,调解无效。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男女双方同居xx年,同居期间的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得提出任何主张要求(包括位于xxxxxxxxx住宅,银行存款,车辆等)。
三.非婚生子女xxx(男)和xxx(女),分别于xxx年x月xxx日和xxx年x月xxx日出生。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归男方抚养,抚养权属于男方,女方视经济状况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用,男方对子女抚养费用无主张要求。
四.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男女双方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自行承担。
五.女方每年享有子女多次的探视权利。女方在探视儿子前,须提前一天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女方才能取得该次探视的权利。女方行使探视权时,不得有破坏男方正常生活的行为,
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如发现女方女方明显有加害子女的行为,男方有权终止女方的探视权)。
六.此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生活,否则可采取报警等手段、方式、方法。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及时将双方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各自签字后生效。
九.上述内容是男女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效力。
男 方 女 方
男方见证人 女方见证人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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