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申请及管理工作流程
发明人自查专利申请情况,撰写技术说明资料 申请人联系学校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北京恒冠或广州嘉权),办理专利代理事项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校方申请人签字,合同一式三份(代理机构一份、科技处一份、申请人一份) 申请人与代理机构敲定合同后,办理盖章手续(温馨提示:审批通过oa线上进行) 申请人与代理机构正式进行专利书撰写与申请 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申请号 科技处与代理机构按月统一结算专利代理费和官费 (专利权人只能是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将相关专利的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等电子扫描件发给发明人和科技处 代理机构把授权的专利证书寄给科技处,科技处对专利证书原件进行扫描后,返证书给发明人。 代理机构继续关注学校专利维护,并及时通知相关发明人其专利的相关事项
注:1. 专项资助教师每人每年限5项,资助学生不限项数。
2. 授权发明专利学校支付前3年年费,授权实用新型及外
观设计专利学校支付第1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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