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年 月 日 交底项目 交底内容: 1、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器部件是否完好,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等出现异常,严禁吊运; 3、严禁使用磨损严重的吊绳、吊链、吊带; 4、确定行车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以使用行车,当行车电源电路装置上枷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以闭合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该关闭控制器电源; 6、开车前,有报警器的要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该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提醒注意; 7、所吊物品接近或者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需要检查制动器,并用最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调运; 8、在吊装超长、超大物件时,应由班组长操作,操作人员应尽量远离吊装物件,不得超负荷吊装; 9、起吊时应将吊绳卡紧,人身体离开后慢速起吊,注意被吊物件的平衡; 10、吊装时严禁吊装物下站人、过人,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 11、行车行走时,应避开障碍物,防止撞到物件或吊物脱落; 12、操作时遇紧急停车的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停车; 13、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4、禁止行车歪拉斜吊,行车满载时应把小车尽量靠近支柱一端,再吊起; 15、起吊重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得利用小车来拖起重物; 16、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17、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靠近支柱的位置,吊钩升高到不易碰到的高度; 1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电源断掉,再重新工作前,要检查设备工作是否都正常; 19、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0、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结束时不得遗留任何工具、物品在行车上,以免造成损坏或事故。 交底人 确认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