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小班组)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熟练建筑工人一事,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劳务合作合同。 一、总则
1.1甲方为完成其在新加坡所承接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需从中国引进熟练建筑工人,乙方根据中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向甲方提供熟练建筑工人(以下简称工人)。具体工种和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和乙方人员准备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获通知后,须保证甲方所需求的人数。
1.2工人与甲方指定的雇主签订两年期限的《雇佣工人合同》,工人与乙方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务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在工人本人与甲方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延长合同期限。工人与甲方的合同期限延长后,甲乙双方均需继续执行本劳务合作合同。
1.3承包范围:钢筋制作、安装;各种类型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支撑架体搭设及拆除;混凝土浇筑、收面;预制构件吊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的工作。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同意承包其中一项或者多项。
1.4承包方式:清包工。甲方提供现场工作所需的各类主材、辅材、周转材,大型机械、小型机械及机具,乙方在合理损耗范围内使用。
1.5工作内容: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所有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内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和二次转运)、措施项目(外架搭拆除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为本工程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分包工程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的内容。
1.6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作出调整,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1
二、承包单价
2.1乙方承包单价应以计件单价为主,同时甲方承诺给乙方工人在出满勤(260小时以上/月)的情况下按下述标准支付保底月工资,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仍按保底月工资计算,对成建制班组的带班管理人员(本合同中统称为“工人”)按以下保底工资另加5000元/月,带班管理人员名额由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商定。工人的收入将由甲方全额在新加坡支付,支付货币为新加坡当地货币,即新元。
2.2工人工资每月发放一次。甲方指定的雇主将为工人在新加坡当地开设银行帐户,并按照新加坡的规定,当月7日之前发放上月工资。乙方每月上报工人工资表及当月完成产值申请,当月完成产值减去当月工人工资总额剩余部分,由甲方每三个月一次支付给乙方。 序号 工种 工作内容 各种类型模板及支撑架体安、拆; 预制构件吊装; 其他服从甲方安排 钢筋制作、安装; 其他服从甲方安排 单位 人民币 保底月 工资 备注 1 木工 元 1.9万 1.保底工资需满足满勤260小时/月,超出260小时/月的按折算时薪计算。 2.鼓励以计件工资为主,多劳多得,以提高工人收入。 2 铁工 元 1.6万 3 混凝土工 混泥土浇筑、收面; 其他服从甲方安排 元 1.4万 2.3乙方应保证派遣的工人为相应工种的熟练工人,如乙方工人工效明显低于该工种平均水平的,经教育指导后连续2周无法改善的,将对该工人将降级使用;对长期消极怠工且不服从甲方管理的,将进行清退处理,乙方需承担往返机票并赔偿甲方损失。
2.4鉴于乙方初次涉足新加坡市场,在乙方进场前3个月允许以成本加酬金模式,甲方在支付工人工资后,额外再支付工人工资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乙方招工及管理的报酬。在乙方进场满3个月后,双方商定承包单价,签订清单计件补充协议。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允许乙方将工人转给甲方作为自营使用,同时补偿乙方合理差旅费损失。
2.5以上均为不含税价。
三、甲方主要职责
2
3.1甲方根据施工人力需求向乙方提出人员需求计划,提前通知乙方参加技能培训和考试的各工种人数,并协调乙方工人的培训和考试。
3.2甲方委托其指定的雇主负责按照新加坡相关法律法规在新加坡支付工人工资,支付货币为新加坡元。
3.3甲方负责办理新加坡境内的工人入境手续和工作准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3.4甲方负责提供工人赴新加坡和正常完成合同期回国的国际机票。
3.5工人到达新加坡后,必须在新加坡当地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工人需即刻返回中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工人受雇于甲方期间,由甲方根据新加坡法律投保工地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费。工人发生工地工伤意外,且经查证属实,将由甲方根据新加坡雇佣法和保险条例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索赔手续,工人本人或其受益人将获得保险赔款。除保险公司承付的赔偿外,甲方不再作其他任何额外补偿。
3.7工人受雇于甲方期间,甲方按照新加坡相关规定为工人购买生病住院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费。
3.8如果工人不幸在新加坡死亡(无论事故或生病),甲方负责将死亡工人的遗体火化并安排将骨灰送回中国交由乙方善后处理,遗体火化费和骨灰送回国内的机票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负责办理保险范围内的索赔工作。在此情况下,乙方须提供全力协助和配合。
3.9甲方负责向工人提供在新加坡工作期间的住宿、生活基本设施及上下班交通,并承担费用。
3.10两年雇佣期内,甲方为每位工人一次性免费提供一双安全鞋、一顶安全帽,一条安全带以及其他安全施工所需的用品。
3.11甲方承担除工人个人所得税(若有,应由工人本人缴纳)以外的所有应向新加坡缴纳的税金。
3.12甲方负责统一安排提供工人伙食,伙食标准为每月145新币(约700元人民币,一日三餐),由公司统一免费提供;工人如不就餐,也不将伙食费贴现。如伙食标准如要调整,需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四、乙方主要职责
4.1乙方负责挑选、组织工人参加在中国境内的技能培训和考试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工人。乙方需保证赴新后顺利通过在当地考试,如果赴新后每20人中未通过当地考试
3
的人数不超过1人的,则该1名工人国际往返机票由乙方承担;如果赴新后每20人中未通过当地考试的工人人为1+N人的,则乙方需承担工人国际往返机票外,同时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N。
4.2乙方负责工人在中国境内的出境手续。
4.3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工人入境新加坡的通知书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工人入境。
4.4乙方应在工人出国前与其签定《劳务服务合同》,并帮助工人阅读、理解并见证工人签署《雇佣外籍建筑工人合同》。以上合同应在工人出国前交甲方签署。
4.5在工人雇佣期内,乙方应全力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工人的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譬如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与工人本人和其家属保持联系和沟通,根据实际需要为工人和其家属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乙方应为其派出工人在中国购买意外事故保险和疾病死亡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6在乙方所派工人与甲方的雇佣合同期满之前,由于乙方原因要求工人提前回国,乙方需承担工人回国机票费。但如果由于工人生病需要回国治疗,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或者病故等原因,乙方无需承担以上费用。
4.7在工人赴新加坡工作之前,乙方须对其派出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要求和提醒。培训、要求和提醒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4.7.1工人在新加坡一切活动必须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利益,不允许以另外的名义对外活动,更不得私自出走或私下从事任何非甲方安排的工作。
4.7.2工人必须遵守新加坡法律法规,不聚众,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罢工,不挑起社会问题等。
4.7.3工人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不能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能私自变更甲方,不能在取消工作准证后拒不离境、逾期逗留,不能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同居或生育孩子。
4.7.4如果工人触犯新加坡法律,由工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保等无理要求。
4.7.5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劳工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人必须努力工作,听从指挥。如果工人懒散、不守纪律或挑衅,甲方对工人采取警告、罚款、停工直至遣送回国等处分。
4.7.6乙方应明确告诉工人,带香烟(无论多少)及其他违禁品到新加坡必须申报上税。否则,将按走私处理而遭受巨额罚款或坐牢的制裁。同时,乙方应通知工人,到新加
4
坡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作为领取工作准证的依据。如果工人没带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有差错,无法领取工作准证而被送回中国,一切责任由工人自己承担。
4.8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人均属自愿赴新加坡工作,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的情况。 4.9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相关义务的,经甲方要求后拒不改正的,或不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相关费用
5.1甲方负责在新加坡为工人考试报名,并承担向新加坡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同时,工人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境内培训考试中心进行培训和考试时,培训考试中心收取的培训和考试费,也由甲方承担。工人培训和考试期间的食、宿,以及往返南京考试中心的交通及其他个人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全额支付给工人,补贴标准如下,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考虑:
(1)江苏省、安徽省的工人每人补贴人民币伍佰元(¥500); (2)湖北省、河南省的工人每人补贴人民币捌佰元(¥800);
(3)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江西省的工人每人补贴人民币壹仟元(¥1000); (4)以上地区均以身份证对应省份为准,其他地区的可一事一议。所有补贴均以通过考试为前提,若未能通过考试则按上述标准的50%进行补贴。若补贴低于实际发生费用的,由乙方负责对工人进行解释、教育,并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应后果。 5.2工人出国护照及出国前的身体检查,均由乙方承担费用。 5.3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工人,每满一年一次性额外补贴5000元。
六、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负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直到工人结束与甲方的雇佣合同正常回国,并在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条款结清费用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保证遵守以上各条款,如果出现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5
甲方代表签名: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乙方代表签名: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